关于私募审计,你一定要知道的事....
4月将至,管理人们的审计报告开始做了吗?还未开始的管理人要抓紧哦~~
什么样的管理人需要提交审计报告?
1、正在申请私募管理人登记的机构
2019年之前(不含2019年)注册成立的公司,正在申请登记备案管理人需要填写财务信息,上传审计报告。
2、已经是私募管理人的机构
目前已经登记的私募管理人一般需要更新上一年度的财务信息,上传审计报告(需要按照Zui新的要求更新公司财务详细信息)。
相关条款:
中基协2019年12月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第二十五条【基金年度报告及审计要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的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有第三款“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第四款“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什么样的产品需要出具审计报告?
1、契约型:不用审计
2、公司型:强制性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备注:如果产品是公司型的,就在信披系统中上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合伙型: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有第三款“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第四款“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备注:
1、基金成立未满1年且无在投项目,如全体合伙人一致约定不审计,则可不进行审计。在信披系统中上传普通的财务年报;
2、基金成立满1年或有在项目,均必须审计。在信披系统中上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什么时候要完成审计报告?
一般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四月底之前完成管理人审计及基金审计工作,股权/创投类基金产品需要在6月底之前完成。
另外,管理人们一定到按时提交审计报告,不然会有以下处罚:
# 被协会列成异常机构并公示
# 新产品无法备案
# 整改完成才能备案新产品
# 6个月后异常公示取消
审计报告除了要按时提交外,同时也需要保证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则,也是会被实施行政监管措施的。
一定要出具《鉴证报告》吗?
据中基协2020年1月17日发布的《关于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财务信息填报模板的通知》,中基协鼓励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AMBERS系统完成2019年度财务信息填报后,将填报页面截图,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鉴证报告》应由两名执业会计师签名,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包括骑缝章),签署日期后上传。
即:会计师事务所要对管理人在AMBERS系统中填报的数据与审计报告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认,确保在数据填报环节没有差错。
鉴证报告是基于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出具的,只有出具了审计报告的会所才能出具后续的鉴证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协会鼓励出具的《鉴证报告》,将作为其未来考量私募基金管理人积极履行信息更新义务的重要依据,会员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填报将作为加分项在下阶段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中予以体现,当然目前普遍没有出具,毕竟也是一个小成本。哈哈